南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6月30日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程和平同志为南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春玲同志为南丰县人民法院市山法庭庭长;
李美云同志为南丰县人民法院白舍法庭庭长。
免去:
曾铭善同志的南丰县人民法院白舍法庭庭长职务;
严明建同志的南丰县人民法院市山法庭庭长职务;
邓春玲同志的南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美云同志的南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南丰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