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决定任命:
曾小军为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危花(女)为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张延群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陈伟卫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