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决定任命:
陈伟卫为南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曾小军南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