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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好人主义” 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2020-06-29 18:21:00

太源乡人大副主席 聂国民

通过学习《关于围绕“好人主义之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使我深深的知道,好人主义是一种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的庸俗作风,误党害国,误政害民,害人害己,是党内的一种不良作风。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作为一名乡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我深切感受到,只有大力破除“好人主义”,才能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一、破除“好人主义”,提高参加决策的能力

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人大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为此,只有破除“好人主义”,才能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

二、破除“好人主义”,提高监督推动的能力

人大通过的法律或者法规和决议、决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人大监督是分不开的,也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只有破除“好人主义”,才能确保代表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更好的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有效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推动的能力。

三、破除“好人主义”,提高桥梁纽带的能力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为此,只有破除“好人主义”,才能确保人大代表认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不断提高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能力。

四、破除“好人主义”,提高模范带头的能力

人大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为此,只有破除“好人主义”,才能确保人大代表执行好代表职务,发挥好代表的作用,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不断提高模范带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