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南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4月15日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陈国辉、揭建勇、崔志灵、包鹏、吴欣(女)、揭宇、胡国印、饶花兰(女)、周小云、邓泽明、刘竹国、姚红爱(女)、危妍(女)、平长树、黄建根、章燕梅(女)、程胜国、黄红(女)、徐小飞、宁彬婷(女)、李水平、艾琦(女)、刘振东、邱慈盛、曾炳亮、符桉杰、赵群(女)、周新光、黄莉(女)、吴健、邹和鲜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南丰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