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南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2月3日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龚志刚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
陈军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四根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章贵生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智勇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曾慧兰(女)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曾平武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义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丽红(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陆志强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金平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曾小平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连生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任道远同志为县扶贫办公室主任;
付国清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
决定免去:
龚志刚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军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吴四根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平武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义华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陆志强同志的县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连生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王友宗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健同志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张寿平同志的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邓国云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南丰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