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县十八届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彪主持 会议,副主任饶爱华、何峰、聂志龙、李学莲出席会 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尧国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毛黎保,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忠东,县政府办主任王强,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黄志乾,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主任罗艳玲,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邹继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小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祝军,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宁建平,各乡镇人大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全佳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县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 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南丰县民生实 事票决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以“大力推进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 质量改善”为主题环保盱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会议 还听取了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经不记名投票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对三位履职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补选曾彪、尧国强两位同志为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