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县行政大厦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彪主持会议,副主任饶爱华、何峰、聂志龙、李学莲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尧国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忠东,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绿色兴农——农产品品牌和平台建设”乡村振兴赣抚行活动情况的相关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南丰县民生实事票决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付诗同志任命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陆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赵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任命章永光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严尤武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等人事任免事项。
经举手表决,会议同意免去王富国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同意免去廖曙辉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免去严尤武、陈文才、汪慧永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同意任命艾琦、唐丽华同志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付诗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陆志刚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平勇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昕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章永光等25位同志为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彪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按规定组织新任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文/图 江永海、聂丽萍/崔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