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圣泽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参加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荣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云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峰、县政府副县长吴辉文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南丰县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琴城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潭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一法一例”学习宣传贯彻、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等情况。
座谈会上,张圣泽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工作。他指出,湿地是珍贵的城市生态资源,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科学合理利用好湿地资源,不断发挥湿地资源的生态效益。
张圣泽强调,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监测评价能力和水平,促进湿地保护工作提质增效。要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全县湿地保护利用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有力推动全县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
会上有关单位汇报了我县湿地保护相关情况,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