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南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6年9月17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三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南丰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南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南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南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选举南丰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南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南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南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丰县出席抚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6.决定南丰县第十九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7.其他。
如需调整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现予公告。
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