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刘志军代理南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