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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丰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

2024-12-20 16:26:00

调研组在调研中发现,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相关政策和管理体制还不健全,托育服务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是托育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据卫健委统计,目前,我县设立托位数 1210个,但托位使用率较低。托育服务存在价格高且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社会认可度不够,适龄婴幼儿入托率低,婴幼儿入托贵与托育机构招生难、生存难现象并存。二是托育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和规范标准还不健全。相关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部门之间未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托育机构向卫健委登记备案率不高。三是政府对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有些不足。如2024年11月,因县财政优先使用了上级专项资金,未按比例使用配套资金,被省财政清算收回 58万补贴资金。四是缺乏有资质的托育服务专业人员。一些托育机构照护人员主要以幼师为主,缺乏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托育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策和科学育儿理念的宣传力度,普及科学的婴幼儿养育照理念,提高全社会对托育服务的科学认知,营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卫健委要进一步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把托育服务有关政策规定、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要求、托育补助发放等有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健全托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县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县托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构建托育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动托育服务发展。完善登诉备案制度,规范登记备案流程,提升托育机构备案率。完善行业准入、运营管理、从业人员资质等管理规范,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多元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优先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在加大对普惠托育机构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一是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对幼儿教师进行转岗专业培训,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自办或委托专业机构等灵活方式举办福利性托育机构。三是推动社区、村利用闲置资源开办托育机构,提供优质便捷的托育服务。四是建设居住小区托育机构。在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五是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合作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托育服务。四、强化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大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多渠道培养充实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议利用好县职中资源,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养一批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就业培训等机构的作用,加强托育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建立托育服务和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准入、考核制度,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

 

 

南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

托育服务发展情况调研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