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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2024-11-19 16:2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强化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切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我县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出发,紧扣依法治理主线,制定有力工作举措: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目前,我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现县政府委托我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环十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增强守法意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采取线上+线下、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并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为契机,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广泛持续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对长江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确保令县广大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法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浓厚氛围。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各项作,我县在2022年5月对南丰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印发了《2022年南丰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坚持绿色发展目标。在河湖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方面。一是强化河道岸线管控。对全县64条河流开展了河湖划界工作,依法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二是成立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日夜巡查,并加强宣传,鼓励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严格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定《南丰县境内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9年)》,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利用,在总磷排放控制工作方面。一是开展污染源排查,加强对工业园区涉水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偷排废水、超标排放废水问题,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在断面上游设置微型自动监测站,在沧浪水、富溪水、九剧水与盱江交汇处设立3个微型监测站,并开展常态化监测,切实达到预警作用。三是积极谋划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今年来我县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2个项目(潭湖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获得资金2880万元、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一期工程获得资金664万元)。四是推进农业种植面源污染问题整治,积极推广有机肥应用,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进龟养殖尾水治理。在生态用水保障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跟乡镇联系初步筛选出45个行政村作为202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点,已全部完成,并及时更新国家和省级系统,完成国家黑臭水体的整治。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计对14个入河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溯源采样监测,对19个盱江干流排水口开展了采样检测,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开展汛期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等专项排查行动,完成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三是对全县24座小水电站开展了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监测。四是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条”红线和用水总量控制,全县2023年用水总量1.6813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56.8%、72%。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方面。2022年以来,我县与上游广昌县、下游南城县分别签订了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各方遵循“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形成流域上下游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消除流域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并有所改善。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执法态势,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督导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排查企业263家次,对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处罚,针对未批先建、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不定时对全县的工业企业、个体经营户等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6份,办理环境违法案件6起,并将一件非法处置废物加工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水利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70余次,办理非法采运砂案件52起,非法排水案1起,行政处罚金额57.54万元;农业农村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02次,清理取缔地笼网、刺网等违法网具 50 张,行政立案2起,共处罚款 2400 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1.环保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长江保护法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极个别部分企业依法排污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污水管网排查、黑臭水体治理、水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人才保障还不到位。

3.执法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门间联动不够紧密,深度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真正健全。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等模式,全面推行智慧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2.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加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深入开展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高质量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探索践信行湿地生态治理新模式,

3.深入宣贯长江保护法。全方面,多角度对长江保护法进行官传,充分发挥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推动形成以长江保护法为统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法治体系,把法定职责落到实处。

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部门联动合力,通过多部门协调,多角度发力,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