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我县运动器材资金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县运动器材资金主要来源上级相关项目以及县本级体彩公益金,2016年为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我县加大了投入,统筹安排了较大资金为中小学配置各类运动器材。具体为:
1.统筹各类项目资金。2016年为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检查,统筹各类项目资金148.9万元,用于改善全县各中小学办学条件,包括配置各类运动器材,主要有篮球架、足球门、排球网柱、乒乓球台及球类等小型器材,解决了全县中小学生体育健身活动之需。
2.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16年申报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我县获得了白舍镇中和村一个行政村项目(5万元),部分资金可用于运动器材购置。据统计,从2007年以来,为全县88个行政村,6个乡镇(三溪、太源、东坪、桑田、紫霄、白舍)申报获得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我县为洽湾镇申报了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乡镇项目,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采购室内健身器材。
3.县本级体彩公益金安排专项资金。2016年从县本级体彩公益金中拨付5万元,用于篮球协会购置运动器材。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一是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从严管理使用运动器材资金。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程序开展运动器材的采购。三是全县各中小学均设立体育器材室,加强了运动器材的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上级项目大幅减少。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从2016年开始,大幅缩减行政村项目,2016年申报7个,只审批获得1个,2017年可能取消行政村项目,至今未获申报信息。
2.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不足。社会捐赠氛围不浓,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作为购置运动器材的资金使用,可让运动器材的资金使用得以保障。
四、几点建议
1、建议增加运动器材投入。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南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的具体要求,落实好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经费,部分经费可用于运动器材的添置。各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加强领导、建立领导协调机构,争取更多申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地方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获取更多运动器材资金支持。
2、启动“一场两馆(体育场、综合健身馆、游泳馆)建设。
落实土地划拨、完成规划设计、配套资金到位,以便尽早申报上级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项目,完成河东新区体育馆等运动场馆的建成使用,获得更多的上拨运动器材资金。
3、落实部门职责。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予以检查备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提高运动器材资金的使用效益。
4、落实用地政策。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以便能更好更多地争取上级项目,争取更多运动器材资金。
南丰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