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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南丰县古文物的建议

2017-09-07 14:28:48

目前我县一些不法分子盗掘古墓、盗劫古建筑构件的行为非常猖獗,完全有必要予以遏制。建议:

1、每一级政府机关和相关的部门都有文物保护的职责,县政府、乡镇、村委会、各派出所、县博物馆、县文化执法大队各自职责明确,共同保护文物。

2、各乡镇成立文物保护工作小组,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分管副乡(镇)长、派出所所长、文化站站长、各村委会书记和主任、各村小组组长。

3、由博物馆拟定几条文物保护的标语,由各乡镇或村委会制作并张挂,确保每一个自然村都张挂2至3条有关文物保护的标语,让文物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

4、公安机关加强侦破文物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分子。

5、博物馆没有配备公车,也没有县政府公车办叫车的权力,很多时候接到群众举报,或者下乡文物查询,都极为不便。请县政府考虑特殊工作的需要,为博物馆配备工作用车。